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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專區 校外學分抵免
類別 | 說明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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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務資訊系統 (系統別) |
08成績管理 083c校外抵免申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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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身分 | 轉學生/入學新生 | |
申請時程 | 一、學生申請學分抵免,應於各學期開學註冊選課時,檢具成績單(或學習學分證明文件),依抵免程序逕向所屬系(科)所諮詢可抵免之課程後提出申請(辦理學分抵免以一次為原則)。 二、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得於畢業資格審查時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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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文件 | 學生校務資訊系統「083101學生校外抵免申請表」、「修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」及「教學大綱或計畫」。 | |
辦理次數 | 辦理學分抵免以一次為原則 ; 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得於畢業資格審查時申請。 | |
備註 | 一、入學前已修畢之課程,完成校外學分抵免申請並經審查確認後,需自行辦理線上退選或持「學生加退選異動申請單」辦理人工退選。 二、未於加退選期間辦妥「校外學分抵免」,仍須依照選課紀錄進行修課。 |
Last Updated: 2022-01-05 11:19:48